1. 哪些是「職業稅退稅計劃」的受惠對象?
答: |
受惠對象要符合以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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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於所涉退稅年度的12月31日,持有效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之職業稅納稅人;
(詳情請按)(第二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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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已繳納上提退稅年度職業稅稅款的納稅人。 |
2. 納稅人最多可獲多少退稅款?
答: |
納稅人可獲退回其在所涉退稅年度已交稅款的60%,上限為$14,000(澳門元壹萬肆仟元)。
(詳情請按)(第二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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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所涉退稅金額少於五十元,不獲退稅。 |
3. 怎樣退稅?
答: |
3.1) |
如處於以下情況之納稅人,獲退還的稅款將經銀行轉帳存入其銀行帳戶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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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正在收取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規定的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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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正在收取第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規定的專業發展津貼的教學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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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正在公共行政部門,包括自治部門及機構擔任職務且收取報酬的人士;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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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在財政局指定的實體或透過電子渠道,在規定的限期內,遞交填妥後的專用格式意願聲明書以選擇該付款方式的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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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其餘納稅人,財政局透過以下方式退還稅款: 按職業稅檔案所載的納稅人姓名及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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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平郵寄出退稅劃線支票;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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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掛號郵遞寄出通知書,並到財政局領取M/7格式結算單。 |
4. 如果銀行轉帳不成功,納稅人是否需向財政局提出申請退稅?
答: |
不需要,財政局會主動跟進未能成功轉帳的個案,隨後,改以OR M/7格式結算單退還稅款,並以掛號郵遞方式通知納稅人。 |
5. 如何查詢有關「職業稅退稅計劃」的資料?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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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應用程式Macau Ta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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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網頁電子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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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服務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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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親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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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大樓地下,稅務諮詢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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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稅務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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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稅務接待。 |
6. 劃線支票是否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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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劃線支票有效期為3年,存入銀行帳戶之有效期,是以支票發出日起計算,至第三年的翌年1月31日止,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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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2018年度的退稅至2024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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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期限,如此類推,僅供參考,納稅人請留意財政局公佈資訊) |
7. 可否到銀行直接兌現劃線支票?
答: |
不可,劃線支票所載稅款僅可存入受益人名下的銀行帳戶。 |
8. 若不慎遺失或損壞支票,可否申請補發?
答: |
可以。納稅人應在退稅劃線支票發出日起計,至第三年的12月份內,到財政局提供補發服務櫃位,申請補發支票,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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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2018年度,申請期限至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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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期限,如此類推,僅供參考,納稅人請留意財政局公佈資訊) |
更新日期:22/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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