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澳門財稅廳(葡文縮寫為RFM)係財政局之附屬單位,有權限進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稅務管理,貫徹上級訂定之稅務政策,促進稅務法律之遵守,以及在合法性受損或在公共利益受侵犯時,採取措施以恢復之。
二、澳門財稅廳等同於廳級部門。
三、澳門財稅廳設有下列架構:
a)所得稅處; b)其他稅務處; c)收納處。
a)所得稅處;
b)其他稅務處;
c)收納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