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財政局 - 住宅單位電費補貼計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2008年起實施了多項惠民措施,當中包括向居住用途單位補貼電費開支的「住宅單位電費補貼計劃」,該計劃迄今已實施至第十七期,而目前,每戶每月可從電費中扣除最高澳門元$200元的補貼。按照計劃規定,每戶每月未使用的補貼金額會累加到「累積未使用政府電費補貼」項內,並可在計劃完結後緊接的24個月內繼續使用,每月補貼上限仍維持不變,而每戶期內可從電費中扣除的「累積未使用政府電費補貼」總金額,上限為澳門元$4,800元 ($200 x 24個月= $4,800)。
  以下為各期計劃的具體執行情況:
期數/年份 補貼期間 每月補貼金額上限
(澳門元)
每期補貼住宅單位數目
(平均)
第一期
(2008/2009)
由2008年4月
至2009年3月
150 179,649
第二期
(2009/2010)
由2009年4月
至2010年3月
150 181,848
第三期
(2010/2011)
由2010年4月
至2011年3月
150 185,311
第四期
(2011/2012)
由2011年4月
至2012年3月
180 189,218
第五期
(2012/2013)
由2012年4月至9月
由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
180
200
193,022
第六期
(2013/2014)
由2013年4月
至2014年3月
200 200,941
第七期
(2014/2015)
由2014年4月
至2015年3月
200 206,045
第八期
(2015/2016)
由2015年4月
至2016年3月
200 210,639
第九期
(2016/2017)
由2016年4月
由2017年3月
200 214,458
第十期
(2017/2018)
由2017年4月
由2018年3月
200 216,510
第十一期
(2018/2019)
由2018年4月
由2019年3月
200 220,720
第十二期
(2019/2020)
由2019年4月
由2020年3月
200 226,527
第十三期
(2020/2021)
由2020年4月
至2021年3月
200 229,547
第十四期
(2021/2022)
由2021年4月
至2022年3月
200 232,353
第十五期
(2022/2023)
由2022年4月
至2023年3月
200 233,905
第十六期
(2023/2024)
由2023年4月
至2024年3月
200 234,630
第十七期 *
(2024/2025)
由2024年4月
至2025年3月
200 237,170
*截至2024年10月。
其他參考連結資料:
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日期:03/1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