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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財政局 -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財政局網站服務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為使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有效實施,凡任何人士,尤其是已登記用戶瀏覽和使用財政局網站提供的服務時,財政局確保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得到適當保護。

一、本政策之標的


  本政策旨在遵守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確保儲存於財政局網站及/或透過該網站傳送資料當事人的有關個人資料,於適當的技術性安全防範措施下得到保護。



二、財政局網站服務的資料當事人

  本政策所指的資料當事人包括兩類:

  1. 為使用財政局網站提供線上服務,已於財政局登記識別帳號的用戶,包括市民大眾、公司代表及其僱員、其它公共部門的工作人員等。
  2. 會被財政局處理資料的當事人。該等資料可以是上述用戶本人及/或第三者的資料。用戶向財政局提供資料是遵守其義務、行使和履行法律賦予的權力或施加之義務、以及參加財政局因執行職務為目的所展開的活動和工作等。

三、收集及處理個人資料之目的

  1. 透過財政局網站提供的線上服務收集個人資料旨在行使其權限或由履行其它法律規定或上級釐訂政策而展開必須的活動或工作。
  2. 瀏覽財政局網站一般資訊的任何人士是不會被收集個人資料的。
  3. 財政局展開活動範圍內所收集的個人資料是適合於行使權限所需及因應此需要而調整,並且不會超越收集和之後處理之相關目的。

四、收集及處理個人資料的正當性及合法性

  1. 已登記用戶使用財政局網站,表示其同意按第8/2005號法律第六條規定收集及處理有關個人資料。財政局必須遵守善意原則、私生活保留原則,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國際文書和現行法律規定的基本權利、自由和保障等,以合法和透明方式處理個人資料。
  2. 為實現目的所需期間內收集的個人資料應被保存。倘若該期間不是法定者,則由不同的附屬單位制訂該期限。該保存期結束後,應按適用情況把資料封存或註銷。
  3. 財政局工作人員對處理個人資料負有職業保密義務,不能披露或泄露該等資料,否則適用第8/2005號法律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處分。

五、資料的安全性和處理的保密性

  1. 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以加密方式傳送。
  2. 對於網站用戶提供的個人資料,財政局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來確保個人資料於適當和安全情況下被處理。在不妨礙法律規定具權限實體及司法機關行使職權下,無論是收集抑或處理均予以保密。

六、資料當事人的權利


  除有例外的法律規定,財政局工作人員應採取適當措施和做法來確保資料當事人有效行使其權利,尤其是《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資訊權、查閱權、更正權、反對權、不受自動化決定約束的權利及損害賠償權等等,但不妨礙收取法定項目之費用。

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