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批租地批給期間已屆滿,根據9月2日第10/2013號法律《土地法》第五十三條及8月2日第219/93/M號訓令第二條和第四條的規定,有關批租地自批給期限屆滿日起獲自動續期十年,但須繳納由土地工務局結算之特別稅捐。
批租地地點:
- 澳門李道巷3及5號、比厘喇馬忌士街13至31號及馬博士巷6及8號 (金利大廈);
- 澳門比厘喇馬忌士街43號;
- 澳門比厘喇馬忌士街57及57A號 (金怡大廈);
- 澳門比厘喇馬忌士街59至61號 (銀聯大廈);
- 澳門比厘喇馬忌士街63及65號及河邊新巷10至14號 (江信大廈);
- 澳門河邊新街18及18A號及李道巷1至1B號 (福興樓);
- 澳門河邊新街20至20B號 (威富閣);
- 澳門河邊新街26至28A號 (康寧閣);
- 澳門河邊新街34至38號及馬博士巷1至7號 (永和閣);
- 澳門河邊新街40至42A號 (錦基大廈);
- 澳門河邊新街86至88A號 (海天大廈);
- 澳門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8至10C號及林茂巷10至16號 (順發大廈);
- 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728至752號及化驗所街93至117號 (青洲變電站);
- 澳門俾若翰街2A至2E號、和樂街30至54號、白朗古將軍大馬路41至67號及白朗古將軍街1至5號 (宏安大廈);
- 澳門亞馬喇土腰62及62A號及騎士馬路63至69號 (太平毛紡廠);
- 澳門馬場北大馬路253至283號、如意廣場5至59號及菜園路169至193號 (金景花園);
- 澳門永寧廣場5至47號、看台街261至279號、馬場大馬路216至276號及長壽大馬路350至392號 (威龍花園);
- 澳門馬場海邊馬路2至12號、黑沙環馬路40至40F號及黑沙環第七街19至39號 (錦繡花園);
- 澳門哪咤廟里8至12號 (國華-第四期);
- 澳門北京街2A至54F號及廣州街86J及86L號 (怡珍閣);
- 氹仔氹仔東北馬路657至767號及北安碼頭馬路425號 (聚龍花園);
- 氹仔雞頸馬路1166A至1166E號及酒店斜路3至7號 (金皇冠中國大酒店);
- 氹仔盧廉若馬路711至789號 (盈翠山莊);
- 氹仔和睦街75至131號;
- 路環石排灣馬路1064至1386號、樂居大馬路197至233號及和諧大馬路5至223號 (擎天匯)。
納稅人請自通知日起計三十日內,前往南灣財政局大樓地下、慕拉士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之收納處,或使用財政局移動應用程式“澳門稅務資訊Macau Tax”、“一戶通” 、“商社通”或財政局網站繳納有關稅款。
若不在法定期間內繳納,根據《稅務法典》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須要額外徵收遲延利息及欠繳稅款百分之三。法定繳納期間屆滿六十日後,如仍未償付稅務債務、遲延利息及欠繳稅款百分之三,即發生滯納,並交稅務執行部門進行強制徵收。
局長
何燕梅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