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1
2025年度職業稅第一組(散工或僱員)及第二組(自由及專門職業)納稅人的計稅依據已經核定。
根據《職業稅規章》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納稅人可於八月十六日至三十日辦公時間內,到以下地點索閱有關核定結果:
| 1 | 財政局大樓 - 稅務接待中心 |
| 2 | 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稅務接待 |
| 3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稅務接待 |
澳門居民或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人士,可透過自助服務機查閱上述結果;另已辦理“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開戶登記之用戶,可以此帳戶登入“一戶通”或財政局移動應用程式“澳門稅務資訊Macau Tax”或財政局網頁(www.dsf.gov.mo)之電子服務系統,查閱上述年度的工作收益狀況。
倘對計稅依據的核定有異議,根據上述規章第七十九條及《稅務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納稅人應於八月三十日前或於推定通知完成之日起計十五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職業稅複評委員會提起聲明異議。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局長
何燕梅